养老政策

青岛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养老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0 阅读量:4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深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为了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青岛市积极采取行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让他们能够在社区中享受到更加舒适、安心的晚年生活。通过这些举措,青岛市不断推动养老服务的创新与发展,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青岛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这项政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群体,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中失能(失智)老年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这些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旨在满足他们在生活中的实际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这项政策的出台,充分展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与照顾,也为困难老年人群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

二、补贴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下所示:

1.低保服务对象须经各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确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须经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

2.服务对象身体能力状况须经第三方组织评估确认。

3.服务组织是经区(市)民政部门备案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村)养老服务站。

三、补贴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标准如下:

1. 一级失能(中度失智)服务对象城乡地区分别按照最高1000元和80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2. 二—四级失能(重度失智)服务对象城乡地区分别按照最高1400元和100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区(市)按照城乡统筹原则,缩小城乡保障待遇差距。

3.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老年人不享受该补贴,长护险和政府购买型家庭养老床位只能二选一。

四、服务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如下:

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青岛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成本监测指导价格清单,按照自身享受的标准自主选择所需的服务项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困难老年人在补贴标准范围内,每月可选择不超过150元的助医补助,这包括药品购置和就医个人自付部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式如下:

1.困难老年人向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符合签约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社区(村)养老服务站提出申请,第三方评估组织上门评估老年人身体能力状况,在青岛市民政局官网上传失能(失智)等级情况报告。

2.服务对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签约服务协议,报区(市)民政部门备案。

3.服务组织根据服务协议,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

4.服务组织服务完成后,要在24小时内将视频和照片等服务过程证明材料上传至青岛市民政局官网,区(市)民政部门要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落地,无疑为困难老年人群体带来了更加便捷与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选择。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项目和养老设备,从而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也极大地推动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丰富和全面的服务选择。通过这一政策,我们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体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深深关怀与尊重。

总之,青岛市推出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养老保障,更彰显了社会对老年人的深切关爱与尊重。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持续优化和完善,为更多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与温暖,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舒适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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