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秀林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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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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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床位
更新时间:2024-02-20 15:55:38
3500元/月起(请咨询详情)
联系时请说:(你好,我在 笑口常开 看到的信息)
0535-2103939
确定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烟台-莱山区

机构品牌:烟台秀林养老中心

机构类型:综合性养老机构

机构性质:民办

占地面积:30000平米

建筑面积:24000平米

开业时间:2015

床位总数:500+张

收费区间:3500元/月起

收住对象: 自理 认知症(认知障碍)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临终关怀

特色服务: 医养结合 临终关怀 星级养老 康复护理

机构介绍

位于烟台市政府所在地的莱山区飞龙路5号,烟台莱山秀林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以其独特的公园型四合院设计,成为集医养结合、临终关怀、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新型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总投资1.2亿元,总占地面积45亩,总建筑面积达到24000平方米,提供728张舒适床位。


自2015年9月正式开业以来,该中心一期已吸引300余位老人入住,其中失能失智老人占比高达80%,平均年龄达到82岁。目前,二期工程也已全面投入运营,新增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28张,为更多老人提供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烟台莱山秀林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注重员工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现有员工140余人,所有医护人员均持证上岗,确保为每位老人提供精细化、精准化的服务。一、二期养老公寓虽然彼此独立,但通过中式古建筑长廊巧妙连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老人自由活动。每个楼层都设有宽敞的室内文娱大长廊,供老人自由交往、活动。而顶层的空中花园更是为老人提供了一个优雅、宁静的休闲娱乐空间。

服务内容
房间保洁
配套设施
书画室 活动室 餐厅
收费标准

1、日间护理、短期护理收费标准
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备注
日间护理10元/天10元/餐自理老人服务费:300元/月
介助:700-1500元/月
介护:1600-2600元/月
爱心护理:2600-3000元/月
专护:6000-8000元/月偶有留宿加收20元/晚
短期护理按实际入住房型收费600元/月托养时间≤1月
2、异地度假收费标准:
单人间双人间备注
2号楼(带厨房)140元/天100元/天/人含吃住
3号楼(带厨房130元/天90元/天/人
3、老人在寓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
4、冬季取暖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5、老人点餐费用另行收取。
6、家属来寓看望老人到职工餐厅就餐:餐费10元/人。
7、家属住宿费:标准间100元/天/人。
8、电费:房间用电每月有用电底数。夏季:单人间30度,双人间40度;冬季:单人间40度,双人间50度,超过用电底数按每度0.55元收费,不超不收费。
10、如家属要求中心提供收费标准以外服务的,经双方协商另行收费。
介助介护人员收费标准
一、介助级:700(元/人/月)
日常生活需要协助照料;洗澡、理发、修剪指甲(趾甲)、大小便偶尔失禁、换洗衣物、剃胡须、督促日常洗涮、洗脚、用餐等。
二、介护级:
(一)介护一级:1500(元/人/月)
年老体弱,行动迟缓,头脑清楚,可自行吃饭、喝水、穿衣、洗漱、上厕所、大小便偶有失禁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生活需照料;借助助步器行走、拐杖行走,大小便可告知,可使用尿壶、恭凳,偶尔需要工作人员协助喂饭、协助喝水、协助洗漱、协助穿衣或患轻度老年痴呆。
(二)介护二级:1800(元/人/月)
行走靠轮椅,能坐起,头脑清楚,可自行翻身,需工作人员更换纸尿裤、喂饭、喂水。
(三)介护三级:2000(元/人/月)
常卧床,能坐起,不能翻身,大小便基本失禁,使用尿不湿、接尿器、尿袋,需工作人员喂水、喂饭、穿衣、洗漱或患中度老年痴呆。
在此内容基础上,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患者护理费一项加200元。
1、体型大(体重超80kg)
2、大便不净,自己抓抠大便、拉拽尿袋
3、小便困难、尿频
4、情绪异常(暴躁、易怒、抑郁或大声喊叫)
5、身体僵硬、痉挛、瘫软、上下轮椅翻身费力
6、喂饭困难:
7、携带护理管道的每项增加费用
8、在此内容基础上以上介助、介护①、介护②内容全部享受。
三、爱心护理:3000元/人
老人身体状态极差,病情不稳定,身带各种管道,处于植物人状态者,处于临终关怀时期;意识不清,长期卧床,定时翻身、叩背,患重度老年痴呆,不能经口进食或每天需要流质饮食,大小便均无意识或患有重度褥疮。
四、一对一服务:8000元/人
在介助、介护和爱心护理内容基础上,有专护需求的。
备注:根据老人实际身体情况评定护理等级。

入住说明

长期入住须知:
一、入寓原则
遵循入住、离住自愿的原则,凡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
二、办理入住手续
1、老人入住前须进行体检。可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做肝功系列、乙肝两对半和正位、侧位胸部X光(肺结核)检查;或提前一天通知我中心,让老人当天早上空腹至我中心社区医院进行体检。
2、监护人须提前一天到中心前台办理缴费及入住手续。携带入住老人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入住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老人一寸照片一张,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3、老人入住后,需要经过半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或屡次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情况,家属应按中心的要求接老人出寓,不得强行入住。
4、首次入住需缴纳费用:
(1)自理老人
入住保证金:3000元/人
入住费用: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
(2)非自理老人
入住保证金:6000元/人
入住费用: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
三、老人需携带的物品
1、入住老人须携带日常换洗衣物及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
2、中心统一配发床上用品(床单、被罩、枕套),住满一年免费,未住满一年床上用品须自费带走。被褥可自带,但须经中心检查干净整洁无异味方可使用。
3、凡带入公寓的衣物或被褥,须做好标记,防止丢失。
四、房间安排
1、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老人自身需求,由中心统一安排房间,如入住后老人需要调换房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2、如果跟同住老人不能和谐相处,多次调房仍达不到满意,应服从中心安排,到单人间居住或自动退房离寓。
3、介助、介护老人根据身体情况调换房间时不另行通知。
五、护理方式
中心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和个案护理。如有需要时,请使用呼叫系统,护理员会及时赶到。
六、退费规定
1、请假外出期间,床位费全额支付。伙食费按天计算,凡整天未在中心用餐的免收一天伙食费,凡用一餐收整天伙食费。护理费:前24小时不退(含24小时),超过24小时,每满24小时退一天。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不退。
3、退房时床位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护理费、伙食费按天收取,离世老人按照实际入住天数计算。
4、退房规定:老人或家属须提前一周通知护理部,护理部准备相关出寓手续。
七、缴费时间
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费用,如逾期未缴,每日按应缴而未缴费用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八、探视时间
每天6:30——21:00

短期入住须知:
一、入寓原则
遵循入住、离住自愿的原则,凡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
二、老人需携带物品
洗漱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中心配备脸盆、拖鞋、被褥床上用品等)
三、办理入住手续
1、入住老人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肝功系列和乙肝两对半两项化验单。正位、侧位胸片报告、身份证,签订短期入住协议后方可入住。
2、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老人自身需求,有中心统一安排房间。
3、预定房间需提前半个月登记预约。
四、退费规定
按照长期入住退费规定执行
五、缴费时间
首次入住缴纳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续费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费用,如逾期未缴,每日按应缴而未缴费用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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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莱山区飞龙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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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机构实地参观考察,核实机构情况是否与本页面描述相符。

2、确认机构是否能够提供老人所需服务?

3、与机构确认床位、收费、押金、退费政策及其他收费项目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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