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53年,是隶属于成都市民政局的全民所有制福利事业单位。作为四川省首家对外开放的福利事业机构,四川省一级社会福利院,以及四川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基层窗口先进单位,我院在2011年被民政部列为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我院主要面向社会开展“三无”老人收养、单位和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有偿代养、老人自愿有偿代养及康复治疗、文化娱乐等相关社会服务。2008年5月31日,我院从成华区杨柳店南路1号搬迁到现址。
我院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业务社工科、医疗康复科、疗养科、特护科、福利科等9个科室,全面负责老人在院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工作。
我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24874.9平方米,拥有一幢12层电梯疗养楼以及办公楼、后勤楼两幢裙楼,为老人提供不同档次的床位600张,并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给予不同的等级护理和康复治疗。医疗科配有B超、心电图、三大常规化验设备,康复中心配有多功能牵引床、脑血管治疗仪、平衡功能检查训练系统等康复理疗设施设备,还设有健身房、阅览室、音乐舞蹈室、桌球室、电脑室、门球场等配套设施,为老人们提供规范的全方位服务。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院一直在探求发展创新之路,达到了管理科学规范化、服务合理优质化、护理康复专业化,在同行业中起到了“窗口”和“示范”作用。
主要面向社会开展“三无”老人收养、单位和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有偿代养、老人自愿有偿代养及康复治疗、文化娱乐等相关社会服务。
我院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老人本人自愿入院,能适应集体生活,本人在成都市内有亲属或单位作为委托方,能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困难群体、对国家及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入院后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代养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出院。
1.患有传染性疾,或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或隐瞒上述病史的;
2.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3.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
4.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不宜入院的物品
1.大型家具: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等;
2.无法放置在室内影响他人生活的各类电器、其他物品及宠物;
3.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老人权利
1.代养老人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按照协议约定护理标准享受相应的服务。
3.公费老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4.要求工作人员代为购买生活用品、药品等物品,并有权利索要收据、发票
老人义务
1.遵守院有关规章制度。
2.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3.提倡集体主义精神,言行举止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
4.老人离院应当主动向院方履行请、销假手续。
5.按时交费,保证服务到位。
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联系电话:
周边交通:
此页面信息来源于 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为了确保所描述信息的有效性, 笑口常开 建议您在入住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去机构实地参观考察,核实机构情况是否与本页面描述相符。
2、确认机构是否能够提供老人所需服务?
3、与机构确认床位、收费、押金、退费政策及其他收费项目等细则。
4、浏览更多 养老院 进行对比。
5、如果您想养老,我们可以帮您寻找合适的机构 >> 提交需求
6、如果您是养老机构,愿意入驻我们网站,请点击 >> 机构入驻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4404号
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所有,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侵权或投诉,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