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3年,是北京市政府最早兴办的大型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福利院之一,它位于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由市政府投资兴办。福利院集颐养、医疗、康复、护理于一体,为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福利院现有建筑面积14176.7平方米,拥有床位230张。主要接收对象为本市及“三无”老人,在床位允许的情况下,也接收有入住需求的社会老人。这里有一所非营利性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它是医保定点单位。福利院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团队,与四福资源共享,形成了独特的“以医助养、养医结合”的服务模式。
福利院的康复设备齐全,室内配备有衣橱、电视、空调等人性化生活设施。为确保老人行动方便与安全,设有无障碍通道,并安装了紧急呼叫系统。院内还设有多功能康复室、棋艺室、书画室、心理室、读报室、电脑房及卡拉OK室,为老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文娱活动。健身房内的沙弧球、乒乓球、跑步机等健身设备则帮助老人们保持身体健康。
针对每位老人的健康状况,福利院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和措施,旨在预防疾病、益寿延年。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借助先进的医疗设备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患有脑血管后遗症的老人,采用中西结合的方法进行康复治疗;对于临终关怀的老人,则以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命质量为前提,实施护理为主、一般治疗为辅的医疗方案。
近年来,四福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项,包括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北京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第二届全国养老护理员大赛团体一等奖和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四福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体员工辛勤付出的认可。
选择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就是选择一个安心、舒适、有品质的晚年生活。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度过美好的晚年时光。
1.一次性入住安置费:300元
2.床位费:2500/床/月
3.护理费:一级护理;8元/日;二级护理;6元/日;三级护理;4元/日
4.生活照料费(院方根据护工行业市场行情定期公布指导价)
收费标准:900-3900元/日
5.取暖费、空调费:取暖费9元/日(自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0日止)空调费5元/日(自每年6月15日起至次年9月15日止)
6.伙食费:订餐,按订餐品种实际收费。
7.材料费:按实际使用量收费,包括一次性尿布、尿垫等。
8.医疗费:按医疗行业标准收费。
颐养区主要收养在家养老有困难的和由国家供养的“三无”老人医疗区主要收治患有慢性疾病,在生活中需要照顾及不能自理的老人。
详细地址:清河镇三街52号
联系电话:
周边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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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机构实地参观考察,核实机构情况是否与本页面描述相符。
2、确认机构是否能够提供老人所需服务?
3、与机构确认床位、收费、押金、退费政策及其他收费项目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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