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养老照料中心
北京-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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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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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床位
更新时间:2023-12-26 11:10:48
3000元/月起(请咨询详情)
联系时请说:(你好,我在 笑口常开 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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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大兴区-采育镇

机构类型:社区照料中心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建筑面积:5001平米

开业时间:2021

床位总数:100-200张

收费区间:3000元/月起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特色服务: 交通便利 医养结合 医院附近 贴心适老化 康复护理

机构介绍

采育镇养老照料中心位于大兴区采育镇育新花园北里,总建筑面积5001平方米,拥有132张养老床位。该中心于2021年创办,是一所非营利性的二星级养老机构。

中心按照四星级标准打造,设有服务接待大厅、老人居室房、餐厅、网络图书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心理咨询室及综合培训室、医疗间、康复健身房、理发室、乒乓球室、洗衣房、值班室等多种功能用房。

 

老人居室宽敞舒适,设有单人间、双人标准间和温馨套间等户型,均有独立的适老化卫生间,淋浴房配有洗澡凳、安全扶手、呼叫器等设施。每套房间配备了空调、风扇、暖气、床头呼叫、无线wifi、书桌、衣柜、护理床、座椅、沙发等家具。

 

在照护服务上,该中心拥有一支由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临床护理、营养、心理、康复等多学科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入住机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营养膳食、心理慰藉等综合照护服务,特别是专门针对长期卧床和失能、失智老人具备独特的护理经验。

 

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照料需求,北京养老照料中心一层设立了500平方米的卫生医务服务站,采育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门配备了医生和护士,在承担常规的医疗卫生服务外,还将以“中医、康复”为特色与知名专家及医院建立合作,为老人提供康复、延续性护理、远程会诊、绿色转诊通道等相关服务,真正实现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解决中心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医保看病、养病、康复治疗的难题,使中心老人安心养老。

服务内容
用药管理 卧床瘫痪老人护理 房间保洁 洗衣服务 一对一护理 气切护理 压疮/褥疮护理 胃管/鼻饲管更换 癌症中晚期护理 临终关怀 术后康复 脑中风/脑梗康复 认知症照护 骨折康复
配套设施
护理床 呼叫器 储物柜 床头灯 电视 空调 独立卫生间 热水器 书桌 采暖 洗衣机 棋牌室 书画室 活动室 手工艺室 户外活动场所 淋浴间 洗衣房 医用电梯 餐厅 无线上网 接待大厅 公用电话 血压计 血糖仪 护理站 制氧机 轮椅坡道 安全扶手 防滑地板 消防设备 监控设备 无障碍卫生间
收费标准

每月 费用

3+3套间

2+2人套间

双人间

1700元/床.月

1900元/床.月

2100元/床.月

房间设施:床头呼叫器、护理床/加宽单人床、床头柜、衣柜、整理柜、液晶电视、冷暖空调、吊顶电扇、沙发、茶几、热水器、洗澡凳等;

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空调费、电视收视费、无线wifi等;

全自理

基本自理

半自理

全护理

特级护理

400元/人

700元/人

1400元/人

1900元/人

2900元/人

餐费

900元/人,一日五餐(上午、下午各加餐一次,为小点心、酸奶或水果)

取暖费

300元/月(仅限冬季供暖4个月)

入住说明

一、凡有意入住本照料中心者,须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照料中心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

二、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关材料,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

三、入院人员条件:无精神病、无传染病、六十岁以上的老人。

四、监护人条件:

1、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必须18-60岁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人,必须是单位、村委会和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并承担监护责任。

五、入住准备及入住须知:

入院前的体检或近期(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是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的重要文件。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1、首先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复印件要加盖医院章)等。

2、家属持全部检查结果、老人以往病历由入院评估组人员对老人进行全面的评估,经医生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1)向老人及委托人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习惯,包括衣、食、住、行、爱好、交友等方面。

2)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情况及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级别。

3)向老人及委托人告知其护理的内容、风险预防和双方责任,随老人身心状况的改变、调整护理级别,双方签订入住协议?

4)自理老人自我管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护理员逐项检查记录,建立“老人存物登记本”收存与取物由双方签字、以备查证,严防违禁物品带入居室。

5)护理员向老人和委托人介绍养老照料中心环境、告知规章制度,老人及委托人须在告知书上签字,贵重物品请委托人带回,并请老人与委托人共同签字。特殊情况由护理员、组长签字保存。

6)入住时须携带自换衣服及相关日用品。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照料中心批准方得更换。

7)本中心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均按照明码标价收费。

8)老人入住后,需经一周至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出老人,结束托老入住服务,否则后果自负。

9)老人结束托老要征得委托人和中心同意,由老人及委托人签字后,办好规定手续?

3、签订合同时请携带:

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2)托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个本人页复印件;

3)托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4)单位送养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6)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服随时带走。

7)老人医保卡。

4、护理方式:为老人提供固定及流动性的服务(根据需求调整)。

5、房间安排:

1)中心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中心有权随时调整房间,以保证老人得到适合的照顾。

2)老人对居住房间有额外要求的,应根据占用房间及床位情况予以缴费。

6、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记录,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订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

7、交费时间:每月5日前下午三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

8、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冬季)取暖费;一周以上按天数退还餐费、护理服务费(需提前告知本中心,并办理临时外出手续)。

2)保留床位:乙方因疾病住医院治疗,甲方应当主动询问乙方是否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应照常向甲方交纳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冬季)取暖费等费用。一、凡有意入住本照料中心者,须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照料中心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

二、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关材料,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

三、入院人员条件:无精神病、无传染病、六十岁以上的老人。

四、监护人条件:

1、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必须18-60岁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人,必须是单位、村委会和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并承担监护责任。

五、入住准备及入住须知:

入院前的体检或近期(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是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的重要文件。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1、首先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复印件要加盖医院章)等。

2、家属持全部检查结果、老人以往病历由入院评估组人员对老人进行全面的评估,经医生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1)向老人及委托人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习惯,包括衣、食、住、行、爱好、交友等方面。

2)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情况及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级别。

3)向老人及委托人告知其护理的内容、风险预防和双方责任,随老人身心状况的改变、调整护理级别,双方签订入住协议?

4)自理老人自我管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护理员逐项检查记录,建立“老人存物登记本”收存与取物由双方签字、以备查证,严防违禁物品带入居室。

5)护理员向老人和委托人介绍养老照料中心环境、告知规章制度,老人及委托人须在告知书上签字,贵重物品请委托人带回,并请老人与委托人共同签字。特殊情况由护理员、组长签字保存。

6)入住时须携带自换衣服及相关日用品。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照料中心批准方得更换。

7)本中心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均按照明码标价收费。

8)老人入住后,需经一周至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出老人,结束托老入住服务,否则后果自负。

9)老人结束托老要征得委托人和中心同意,由老人及委托人签字后,办好规定手续?

3、签订合同时请携带:

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2)托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个本人页复印件;

3)托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4)单位送养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6)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服随时带走。

7)老人医保卡。

4、护理方式:为老人提供固定及流动性的服务(根据需求调整)。

5、房间安排:

1)中心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中心有权随时调整房间,以保证老人得到适合的照顾。

2)老人对居住房间有额外要求的,应根据占用房间及床位情况予以缴费。

6、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记录,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订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

7、交费时间:每月5日前下午三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

8、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冬季)取暖费;一周以上按天数退还餐费、护理服务费(需提前告知本中心,并办理临时外出手续)。

2)保留床位:乙方因疾病住医院治疗,甲方应当主动询问乙方是否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应照常向甲方交纳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冬季)取暖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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